加拿大兒童福利金(Canada Child Benefit,簡稱CCB)是加拿大稅務局(CRA)按月發給有未滿18歲孩子家庭的免稅給付。不少帶著孩子去加拿大工作或讀書的台灣家庭,抵達後第一個問題是「我們能不能領」,第二個問題則是「能領多少」。前者看身分與居住時間,後者看的是一個很多人沒料到的數字:前一年的家庭淨所得,而且新移民在台灣賺的錢也算在內。
誰能領:身分條件與「18個月+第19個月」
CRA列出的基本條件包括:與未滿18歲的孩子同住並照顧他、是孩子照顧與養育的主要負責人、在稅務上是加拿大居民。此外,申請人本人或配偶(含同居伴侶)至少要有一人符合下列身分之一:
- 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 取得移民及難民局正面決定通知的受保護人士
- 依《印第安法》登記或有權登記者
- 臨時居民,且同時符合兩項條件:前18個月持續住在加拿大,以及第19個月持有有效許可
臨時居民那一條最容易卡關。持工作許可、學簽的家庭,要先住滿18個月,第19個月手上的許可也必須有效;若許可上註記「does not confer status」或「does not confer temporary resident status」,就不符合。不符合條件時送出的申請,只會用來登記加拿大民生必需品補助(CGEB,前身為GST/HST抵稅額)等其他項目,等條件都符合後必須重新申請CCB。持難民保護申請人文件者,CRA明列不符資格。
能領多少:先看最高額,再看減額
2026年7月到2027年6月這一期的金額,依2025年的調整後家庭淨所得(AFNI)計算。家庭淨所得低於38,237加幣時,每個孩子可領最高額:
- 未滿6歲:每年8,157加幣,約每月679.75加幣
- 6至17歲:每年6,883加幣,約每月573.58加幣
家庭淨所得超過38,237加幣後開始遞減,扣減比例依孩子人數而不同:
- 1個孩子:超過38,237至82,847加幣的部分扣7%;超過82,847加幣後,扣3,123加幣再加上超出部分的3.2%
- 2個孩子:13.5%;超過82,847加幣後,扣6,022加幣再加上超出部分的5.7%
- 3個孩子:19%;超過後為8,476加幣加8%
- 4個以上:23%;超過後為10,260加幣加9.5%
兩個家庭的試算
案例一: 一個4歲孩子,家庭淨所得60,000加幣。超過門檻21,763加幣,扣7%約1,523.41加幣,全年可領約6,633.59加幣,平均每月約552.80加幣。
案例二: 兩個孩子,一個5歲、一個9歲,家庭淨所得90,000加幣。兩個孩子的最高額合計15,040加幣;超過82,847加幣的7,153加幣乘以5.7%約407.72加幣,再加6,022加幣,扣減約6,429.72加幣,全年約8,610.28加幣,平均每月約717.52加幣。
以上為假設數字,實際金額以CRA核定為準。
新移民最容易忽略的:台灣所得也要申報
剛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的家庭,因為前一年沒有在加拿大報稅,CRA無法從稅單得知家庭所得,所以新移民要填寫RC66SCH(加拿大身分與所得資料表),連同CCB申請表RC66一起寄到稅務中心。
RC66SCH要求申報夫妻雙方「未在加拿大報稅單上申報的各種來源所得」,並依收到所得當時的加拿大銀行匯率換算成加幣;沒有所得要填0。要回溯幾年,看成為居民的日期:
- 1月1日至5月31日之間成為居民:填寫當年1月1日到成為居民當天、前一年、前兩年的所得
- 6月1日至12月31日之間成為居民:填寫當年1月1日到成為居民當天,以及前一年的所得
也就是說,若前一年在台灣有不錯的薪資,即使抵達加拿大後收入歸零,計算CCB時的家庭所得仍可能偏高,金額會被往下扣。配偶若當年仍是非居民,要另以CTB9表申報其所得。
符合資格之後,申請也不是一次就結束。CRA規定,想持續領取,本人與配偶每年都要按時報稅,即使沒有所得或所得免稅也一樣,沒報稅給付就會停止。
各身分的細節與2026至2027年度給付整理,可以對照加拿大兒童福利金給新移民的資格與金額說明。這一期給付從7月算到隔年6月、所得看的是前一年,規劃抵達時間與第一次報稅時,不妨把這兩個時點一起放進家庭的財務行事曆。
謝銘元(艾克斯)喵宇宙創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