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台電住宅用戶恢復非夏月電價。對自己繳電費的家庭來說,這只是帳單金額自然變小;但對沒有獨立電號、由房東代收電費的租屋族,這是一年裡最適合對帳的時間點,因為房東每度能收多少錢,現在是跟著台電帳單浮動的。

上限從「最高級距」改成「平均電價」

內政部在2024年7月8日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6點與第11點,並自7月15日生效。修正前的規定,是房東收取的電費要區分夏月與非夏月,且不得超過台電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內政部在修正說明裡直接點出問題:電費調漲後,市場上屢見部分出租人以最高級距每度金額計價,引發爭議。

新制改成兩條線。按用電度數計費的,每度電費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上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不按度數計費、例如月租含電費的,房東收取的每期電費總金額,不得超過電費單的每期電費總額。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若沒有向台電申辦分攤併入,房東不得額外收取。第11點另外規定,房東應提供電費資訊,房客也可以直接向台電申辦查詢租賃期間的電費。

內政部同時說明,新制適用於生效後新簽的住宅租賃契約,舊約不溯及既往,但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約定適用。

平均電價為什麼會隨季節變動

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就是電費總額除以用電度數。它不是一個固定數字,因為台電住宅用電採累進計價。依台電公布、2025年10月1日起實施的表燈非時間電價,每月用電分六段:120度以下每度1.78元,夏月與非夏月相同;121到330度,夏月2.55元、非夏月2.26元;331到500度,夏月3.80元、非夏月3.13元;501到700度,夏月5.14元、非夏月4.24元;701到1000度,夏月6.44元、非夏月5.27元;1001度以上,夏月8.86元、非夏月7.03元。夏月指6月1日到9月30日,兩個月抄表一次的用戶,各段度數加倍計算。累進電價怎麼逐段相加,可以看這份六段累進電價拆解。

用一個常見情境試算:一棟分租套房共用一個電號,兩個月用了1,200度。若整期都落在非夏月,電費約3,289元,平均每度約2.74元;同樣的度數放在夏月,約3,818元,平均每度約3.18元。如果整棟只用了400度,非夏月平均每度約1.97元。

這組數字透露兩件事。第一,同一個房東、同一個電表,夏月與非夏月的平均電價可以差到四毛多,固定一個每度單價收一整年,很容易在非夏月超過上限。第二,平均電價取決於整個電號的總用電量,越多房間共用一個電表,總度數越容易落入高級距,平均電價也越高,所以不能拿自家獨立電表的經驗去推估。

租屋族怎麼對帳

實際做法只需要三個數字:房東每度收多少、電費單的電費總額、電費單的用電度數。總額除以度數得出當期平均電價,再和房東的單價比較。帳單可以向房東索取,也可以依新制向台電申辦查詢。若只拿到「一度幾元」而沒有總額與度數,就無法判斷是否超過。

想省去手算,可以用這個房東每度電費檢查工具,輸入帳單總額、度數與房東收費,就能看出兩者每度相差多少,並先確認自己的租約是否適用新制。

對房東來說,這也是一筆應該重算的帳。10月起的帳單會依日數比例混入非夏月單價,下一期就幾乎全是非夏月價格。與其等房客來問,不如每期把電費單攤開,用平均電價結算,對雙方都比較省事。

謝銘元(艾克斯)喵宇宙創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