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入營服義務役,有些家庭面對的不只是孩子離家一年,而是家裡突然少了一份撐家的收入。兵役法第44條把這件事寫成役男的權利:在營服役期間,家屬不能維持生活時,應由政府負責扶助。怎麼扶助,則規定在內政部訂定的「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先過兩道門檻:收入與財產
辦法第3條所謂「不能維持生活」,是把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給家屬人數後,每人每月低於戶籍地當年的最低生活費,而且家庭財產沒有超過一定金額。以2026年為例,衛福部彙整的最低生活費,臺灣省15,515元、臺北市20,744元、新北市17,750元、桃園市17,186元、臺中市16,431元、臺南市15,515元、高雄市16,970元。
財產上限分兩塊。存款、投資與有價證券合計,一人不超過250萬元,每多一人加25萬元;不動產看各地依社會救助法公告的當年度限額,但自住房屋與基地不列入。
收入的算法,有幾個細節會直接左右結果:
- 有薪資證明的看實際所得;沒有的依最近一年財稅資料,低於基本工資時以基本工資計。
- 家屬有工作能力卻沒有就業,也會以基本工資推算收入;基本工資已由最低工資取代,2026年每月為29,500元。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失業者,失業期間可不計工作收入,但領到的失業給付要併入其他收入。
- 55歲以上或16歲以下且無固定收入、身心障礙不能工作、懷孕、獨自照顧65歲以上或6歲以下家屬等情形,屬於老弱而無工作能力,不計算工作收入。
所以家裡若有人能工作卻暫時待業,帳面上仍會多出一份近三萬元的收入,自己試算時別漏掉這一筆。對這類家屬,公所也會先列冊轉介職訓或就業輔導。
一年役期,一口能領多少
符合資格的家庭,依收入落在最低生活費的哪個區間,核列甲、乙、丙三級;役男服役滿一個月以上,發給一次安家費與春節、端午、中秋三節生活扶助金。依現行辦法附表(辦法最近一次修正為2024年1月18日),94年次以後出生、服一年役期者,每口每次的金額是:
- 甲級:21,390元
- 乙級:12,834元
- 丙級:6,417元
這些數字由計算基準7,130元乘以平均役期12個月,再除以4次發放而來;乙級是甲級的六成,丙級是三成。換算一年,甲級每口約85,560元,乙級約51,336元,丙級約25,668元。
口數有上限,安家費與三節扶助金原則上最多算4口,但役男的配偶與直系血親不受這個限制。以父母兩人核列甲級為例,每次可領42,780元,一年四次約171,120元;同樣兩口若是丙級,一年約51,336元。役男若在節前15日內退伍,當節扶助金仍照發。
遇到事故,還有三種救濟
被核定為不能維持生活的家庭,若遇到生育、死亡或天災人禍,可以另外申請:役男配偶生育,每胎10,000元;役男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受其扶養同居的家屬死亡,喪葬補助25,000元;遭遇天災人禍,依災情發給急難慰助金,例如房屋全倒30,000元、淹水達100公分以上20,000元。三項都要在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提出。
申請時點與流程
程序是由役男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調查家況、填製調查審查表,並向稅捐機關調取家屬最近一年的所得與財產資料初核,再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等級與口數。役男與家屬戶籍不同時,由役男戶籍地公所在入營後向家屬戶籍地洽取資料。
有三個時間點最好記下來:
- 家況調查時表示不需要扶助,之後家裡出狀況,仍可在服役期間申請重新調查;退伍後就不能再提出。
- 對核定結果有意見,要在接到通知次日起30日內檢具證明請求複查,核准後會補發。
- 家裡人口、年齡或財產變動而重新核定的,扶助費從核定之日起發給,不往前追溯。
公所每節發放前會再查核,若因狀況改變而不符資格,已領或溢領的部分必須返還。要逐項準備家況調查的文件,可以參考這份役男家屬生活扶助申請清單;各級扶助與三節扶助金的申請細節,則整理在安家費與三節扶助金申請說明。
這筆扶助按口數與等級發放,不會依役男原本的薪水補足差額。排家庭預算時,把它當成一年分四次入帳的補位款,再搭配役男本身的待遇,比較容易看清這一年真正的缺口。
謝銘元(艾克斯)喵宇宙創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