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台二手相機賣給外縣市的買家,用郵局包裹寄出,結果追蹤停在半路。這時候很多人才第一次去查:郵局到底會賠多少?答案取決於交寄那一刻選了哪一種郵件。同一件東西,用不同方式寄,遺失後拿回的錢可以從零元到幾萬元不等。
四種寄法,四種天花板
郵政法第29條列出可以向中華郵政請求補償的情形,金額則寫在交通部訂的郵件處理規則第64、65條。按照保障由低到高排列:
- 平信(普通函件):不在郵政法第29條的請求範圍內。寄丟了,沒有法定補償。
- 掛號函件:只有「全部遺失或被竊」可以請求,國內每件新臺幣575元。信封破了、裡面東西壞了,條文沒有涵蓋。
- 國內包裹(含國內快捷):遺失、被竊或毀損都可請求,但有分級上限。以重量計費的,5公斤以下不超過575元,超過5公斤到10公斤不超過865元,超過10公斤不超過1,155元;以外箱尺寸計費的,長寬高合計60公分以內、60到90公分、超過90公分,分別對應同樣三個金額。實際損失低於上限時,只按實價賠。
- 報值郵件:全部遺失按所報價值全數補償;部分損失按收寄時、收寄地的市價補償,最多以報值金額為限。
換句話說,一般包裹的補償跟裡面裝什麼無關。裝的是一雙襪子還是一支手機,5公斤以下的箱子最多就是575元。
報值要花多少錢
依中華郵政國內報值保價資費(網頁最後更新日期為民國115年8月24日),非裝寄法定紙幣的報值郵件,除了原本的郵資,每千元或其畸零數另加報值費4元。報值包裹每件最高可報5萬元。
用開頭的相機算一次。假設相機市價3萬元,包好後重量不到5公斤,從台北寄到台中宅配。依國內包裹資費表(最後更新日期115年6月25日),台灣本島不同縣市互寄、5公斤以下宅配是80元。
- 不報值:郵資80元。全部遺失時,最多拿回575元。
- 報值3萬元:郵資80元加報值費120元,共200元。全部遺失時,按報值金額補償3萬元。
多付120元,把保障從575元拉到3萬元,報值費率大約是物品價值的千分之四。另外,郵件處理規則第67條規定,包裹或報值郵件全部遺失而獲補償時,郵資會一併退還,但報值費不退。
報多報少都有代價
報值金額有兩條紅線。第一,不能超過內裝物品的實際價值。中華郵政的說明寫得很直接:報值金額超過實際價值,發生損失時不得請求任何補償。想多報一點當保險,結果可能一毛都拿不到。第二,可以只報一部分,例如3萬元的東西報1萬元,少付報值費,但遺失時最多就賠1萬元。
至於超過5萬元的物品,報值包裹已到上限。中華郵政對貴重物品的交寄建議中,保價信函的上限是10萬元,保價費為6,000元以內24元、之後每千元或其畸零數加4元,不過那是函件,不是一般大箱包裹,能否裝寄要先問窗口。
就算有報值,也可能拿不到
郵政法第31條列了不得請求補償的情形,包括物品本身性質或瑕疵造成的損失、天災等不可抗力、禁寄物品、經告知仍未妥善封裝,以及收件人無異議收下郵件。郵件處理規則第62條另外規定,收件人簽收時沒有當場聲明瑕疵,就不能再請求補償。第69條則把範圍限縮在法定補償,因遺失衍生的其他損失,例如買家取消訂單的損失,不在賠償之列。
時間也是關鍵。依郵件處理規則第60條,掛號郵件的查詢期限從交寄次日起算六個月;郵政法第34條規定補償請求權自交寄日起逾六個月不行使就消滅,但在期限內查詢過,視同已經請求。交寄執據務必留著,這是查詢與領補償的憑據。
申請時要準備哪些資料、各類郵件的補償情形怎麼對應,可以對照郵件遺失毀損補償的法定情形整理;報值包裹在窗口怎麼填單、怎麼封裝,則在郵局包裹報值的申請與費用說明有逐步說明。
寄出之前花十秒想一下:這件東西如果不見了,575元夠不夠?不夠,就在窗口多說一句「我要報值」。
謝銘元(艾克斯)喵宇宙創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