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七月收到的那張「汽燃費」繳費單,很多人以為和加了多少油有關。其實不然。這筆錢從今年起有了新的法定名稱,計算方式也和你實際加油的量完全脫鉤。把它和真正的油錢分開記帳,年度用車預算才算得準。
先改個名字:現在叫「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
公路法第27條在民國114年12月修正,把原本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改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用途仍是公路的養護、修建與安全管理。交通部隨後在115年5月21日把子法一併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名稱換了,但收費邏輯沿用舊制,大家口中的汽燃費指的就是它。
依辦法第6條,自用車與機車每年七月一次徵收,營業車則在三、六、九、十二月分季收。
固定費:用「假設的油耗」算出來的定額
辦法第3條規定費率是汽油每公升2.5元、柴油每公升1.5元,但這裡的「公升」不是你加的油,而是附表一替每種車型推估的每月耗油量。推估依據是排氣量、行駛里程與使用率。
以自用小客車為例,附表一假設每天行駛60公里、使用率80%,再依排氣量套一個油耗係數。1,201到1,800cc的係數是每公里九分之一公升,換算每月耗油160公升,乘上2.5元、再乘12個月,就是一年4,800元。
附表二列出的自用小客車汽油車年費,幾個常見級距如下:
- 601至1,200cc:4,320元
- 1,201至1,800cc:4,800元
- 1,801至2,400cc:6,180元
- 2,401至3,000cc:7,200元
同級距的柴油車費率較低,1,201至1,800cc自用柴油小客車是2,880元。
這張表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它假設每輛自用車一年約跑17,280公里(60公里×80%×30天×12個月)。如果你一年只開6,000公里,繳的還是同一筆錢。以4,800元來算,攤到每公里從約0.28元變成0.8元,開得越少,這筆固定成本占比越高。
另外,辦法第4條把電動汽車列為免徵對象。值得留意的是,修正後的公路法第27條已新增一項,非使用燃料車輛的費率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另定,代表未來電動車納入收費有了法源,只是截至目前辦法仍維持免徵。
變動費:拿官方油耗當起點,再打個折
真正隨里程變動的是油錢。最直接的估算方式是:年里程÷每公升可跑公里數×油價。
每公升可跑幾公里,可以先查經濟部能源署的車輛耗能資料。能源署每月在「車輛耗能研究網站」公布新認證車型的能源效率,每年再彙整成「車輛油耗指南」,114年版在115年4月17日發布。查詢步驟可以參考這篇官方油耗查詢說明。
但能源署自己也提醒,這些數字是在控制溫溼度的實驗室、空調不作動的條件下測得;實際上路受天候、路況、塞車、空調與駕駛習慣影響,每公升能跑的里程可能較低。所以官方數字適合拿來比較車款,估預算時最好再打個折,或改用自己的實測值。實測的作法是連續兩次加滿油,用里程差除以加入的油量,細節可看實際油耗計算方法。
兩筆合起來,抓一年預算
假設一台1,600cc的汽油自用車,一年開12,000公里,官方標示每公升15公里,自己實測只有12公里。用台灣中油10月5日至11日的95無鉛牌價每公升32.7元計算:
- 照官方油耗:12,000÷15=800公升,油錢約26,160元
- 照實測油耗:12,000÷12=1,000公升,油錢約32,700元
- 再加上固定的4,800元
全年燃料相關支出約落在30,960元到37,500元之間。兩種油耗算法差了六千多元,比汽燃費本身還多。
這樣拆開來看,就知道該從哪裡省。固定費只跟排氣量和車種有關,買車時就決定了;變動費則和里程、油耗、油價三個數字相乘,每一個都還有調整空間。預算表上把兩筆分開列,油價每週變動時,只要更新變動那一欄就好。
謝銘元(艾克斯)喵宇宙創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