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處理父母後事時,最常聽到的一句提醒是「記得去申請勞保」。但很多人只知道有一筆錢,不知道它叫什麼、怎麼算,也不知道兄弟姊妹都有勞保時能不能各領一份。這筆錢正式名稱是勞保的「家屬死亡給付」,給付項目是喪葬津貼,金額由在職的你,而不是過世的家人決定。
月數看是誰過世
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被保險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可以請領喪葬津貼,月數分三種:
- 父母或配偶過世:3個月。
- 年滿12歲的子女過世:2.5個月。
- 未滿12歲的子女過世:1.5個月。
條文列的對象只有父母、配偶與子女。另外,養子女要依法收養、辦妥戶籍登記滿6個月才享有給付權利;養父母則不受這個6個月限制。
「一個月」是多少錢
這裡的一個月,是被保險人自己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依同條例第19條,這類現金給付按發生保險事故當月起往前6個月的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勞保局的試算說明也寫明是「含當月」前6個月合計除以6,加保未滿6個月的按實際年資平均。
投保薪資有上下限。依勞動部114年11月21日修正、115年1月1日施行的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是29,500元,最高第11級是45,800元。換算下來,2026年父母或配偶過世時:
- 投保在最高級45,800元,可領137,400元。
- 投保在第1級29,500元,可領88,500元。
舉例來說,林小姐母親在5月過世,她前6個月有3個月投保40,100元、3個月因加薪調為42,000元,平均是41,050元,乘以3個月,可領123,150元。如果過世的是她10歲的孩子,則是1.5個月,61,575元。
由此可知,投保薪資有沒有照實申報,會直接反映在這筆錢上。薪資已經超過45,800元的人,再高也只算到45,800元。
兄弟姊妹都有勞保,只能一個人領
同一位母親過世,哥哥、妹妹都在職加保,能不能各領3個月?答案是不行。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之3規定,喪葬津貼以一人請領為限;符合條件的人有兩個以上,要共同具領。如果各自申請又協議不成,勞保局會以其中核計最高的金額,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假設哥哥投保45,800元、妹妹投保33,300元,兩人各自算出來是137,400元與99,900元,但最後只會發一份。協議由哥哥代表請領,就拿到137,400元;若僵持不下,則是137,400元兩人平分,各68,700元。家人先講好由投保薪資最高的人出面申請,對全家最有利。
和「本人死亡給付」的差別
如果過世的父親本身就是勞保被保險人,情況會不一樣。依第63條之2,被保險人本人死亡,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5個月喪葬津貼,算的是父親自己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若沒有符合條件的遺屬,則發給10個月。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等遺屬,另外還可以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
勞保局明確提醒,家屬死亡給付與本人死亡給付的喪葬津貼不得重複請領,兩者只能擇一。實務上可以先比較:父親投保薪資乘以5個月,與在職子女投保薪資乘以3個月,哪一個高。若要進一步看本人死亡時遺屬年金的條件,可以參考勞保本人死亡給付的資格與申請流程。
什麼時候申請、期限多久
最省事的方式,是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時一併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也可以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請,或填寫「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送勞保局。
至於期限,勞工保險條例第30條規定,領取保險給付的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辦喪事的那段時間如果忙不過來,事後補辦仍來得及,但不要拖過5年。另外要記得,家人過世的當下你必須仍在勞保有效期間內,退保後才發生的死亡事故,就不在這項給付範圍。
想逐條對照第62條的月數規定與常見情境,殯葬喵有一篇家屬死亡喪葬津貼的條文說明可以參考。
謝銘元(艾克斯)喵宇宙創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