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三獎的那一刻,多數人腦中浮現的數字是10,000元。拿著發票到櫃檯,實際入袋的卻是7,960元。少掉的2,040元分成兩筆:2,000元是所得稅,40元是印花稅。前者躲不掉,後者有機會省下;而比稅金更值得留意的,是那張發票能領的時間其實只有三個月。
獎金表與兩種稅
統一發票每逢單月25日開出前一期的號碼,獎別與獎金如下:特別獎1,000萬元、特獎200萬元、頭獎20萬元、二獎4萬元、三獎1萬元、四獎4,000元、五獎1,000元、六獎200元。
所得稅:超過5,000元的獎,整筆扣20%。統一發票獎金在所得稅法上屬於機會中獎所得,而且是政府舉辦的獎券。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每聯獎額不超過5,000元免扣繳,超過5,000元就按給付全額扣20%。換算下來,三獎以上一律扣繳,四獎以下不扣。
印花稅:領獎收據要貼0.4%。依印花稅法,銀錢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課徵。財政部公告的領獎注意事項寫明,中五獎以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以上要繳0.4%印花稅;已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由系統匯款的人,免繳。
各獎實拿金額試算
以下為臨櫃領獎的實拿金額,括號內是載具發票設定領獎帳戶、由系統匯款時的金額:
- 特別獎1,000萬元:扣所得稅200萬、印花稅4萬,實拿796萬元(800萬元)
- 頭獎20萬元:扣4萬與800元,實拿159,200元(160,000元)
- 二獎4萬元:扣8,000元與160元,實拿31,840元(32,000元)
- 三獎1萬元:扣2,000元與40元,實拿7,960元(8,000元)
- 四獎4,000元:不扣所得稅,印花稅16元,實拿3,984元(4,000元)
- 五獎1,000元:印花稅4元,實拿996元(1,000元)
- 六獎200元:全額200元
想直接輸入金額看結果,可以用發票喵的中獎稅金與實領金額試算。
這筆所得不用報綜所稅
財政部說明,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採分離課稅,扣繳完就結束,不必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反過來說,被扣的20%也不能拿來抵繳當年度的綜所稅,或申請退還。統一發票中獎獎金適用這項規定,財政部也有函釋明確認定。
所以申報綜所稅時,不必把前一年中的發票獎金列進所得;就算當年所得低到不用繳稅,那筆20%也拿不回來。
三個月期限:從開獎次月6日起算
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中獎人應在開獎日的次月6日起三個月內領獎,逾期未領就不再給獎。以9月25日開獎的115年7-8月期為例,領獎期間是115年10月6日至116年1月5日。
期限算法固定,換成其他期別也一樣:
- 1-2月期,3月25日開獎,4月6日起領到7月5日
- 3-4月期,5月25日開獎,6月6日起領到9月5日
- 5-6月期,7月25日開獎,8月6日起領到11月5日
- 9-10月期,11月25日開獎,12月6日起領到隔年3月5日
- 11-12月期,隔年1月25日開獎,2月6日起領到5月5日
跨年的兩期最容易漏掉:年底對到的獎,期限落在隔年春天,發票夾在舊皮夾或抽屜裡,一不小心就過期。對中後先把截止日寫進行事曆,比把發票收好更重要。
去哪領、帶什麼
臨櫃領獎要帶國民身分證(外籍人士可用護照、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和中獎的發票正本,在代發獎金單位公告的營業時間內辦理。電子發票證明聯中了四獎以上,要到兌獎單位公告的指定金融機構領;五獎、六獎可用兌獎App或到實體通路兌領。各通路能兌哪些獎,可參考領獎地點與方式整理。
出門前也確認發票沒有這些狀況,否則不能領:未載明金額、買受人是營業人或政府機關、已註明作廢、破損到無法辨認。最常見的是結帳時打了公司統一編號,發票的買受人變成營業人,就算號碼全中也不能兌獎。同一張發票同時對中兩個獎,也只能領一個。
謝銘元(艾克斯)喵宇宙創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