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疫情升溫,財政部拍板,所得稅申報繳納期限從原本的5月31日,全面展延至6月30日,綜所稅各批退稅期程則維持不變。

 

本次要分享所得的應用篇

一、扶養親屬最划算的省稅絕招

俗話說的好”每逢報稅倍思親”因為列報扶養可說是節稅最快、最直接又合法的方式,但哪些人才是可以列為扶養親屬呢?在申報扶養親屬,申報人本身要具備「法定扶養義務」與「扶養事實」等兩要件,同時受扶養親屬也要符合所得稅法規定的「特定年齡」、「在校就學中」、「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任一資格。依所得稅法規定,應與受扶養親屬間有法定扶養義務及有實際扶養事實,才可列報。

無謀生能力必須符合以下四種其中之一

(1)因身體/精神/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取得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2)符合長照扣除額規定,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3)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4)所得不超過基本生活費(110年度為19.2萬元)、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限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

 

二、夫妻報稅難捨但所得可以分開算

雙薪家庭是台灣報稅人口最多的族群,也是負擔支出最大的族群,所以更需要的是如何規劃省稅,為求租稅公平,同性與異性夫妻報稅選擇有三條路可以選:

A. 全部所得合併申報,適合夫妻所得落差很大的族群,如夫妻一方是家管沒有工作或無固定收入的打工族

B. 薪資所得分開申報合併計稅,適合配偶雙方皆為上班族、皆以薪資所得為主,

C. 各類所得分開申報合併計稅,適合高收入且所得結構多元者,像是執行業務者或擅長投資的夫妻

如果夫妻處於分居狀況下,一方通常不知道另一方所得狀況,從而無法替另一方申報所得,因此,雙方則分別填報申報書並於申報中註明”分居”,國稅局採歸戶合併課稅

如果不幸去年度離世,今年申報綜所稅時,夫妻一樣可以合併申報,同時可以扣除全年度的免稅額及扣除額,不需依照生存天數的比例計算。但查詢所得資料會不一樣,在生存配偶於辦理申報時,無法以其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查得死亡配偶之所得資料,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死亡配偶之除戶戶籍資料或死亡證明書,至各地區國稅局及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死亡配偶之所得資料,再辦理結算申報。

 

三、樂活族省稅眉角

退休金準備是人生理財的重要課題,隨著國人老化比例漸高,政府退休金問題重重,個人面對理財安排一定要好好的儲蓄這筆享樂晚年金!「退休」是享受人生的開始,當年從服務多年的職場退休時領到的退休金,國稅局要如何課稅?

A. 一次領取

    a 退職所得領取總額<18萬元×退職服務年資→全額免稅

    b. 18萬元×退職服務年資<退職所得領取總額<36.2萬元×退職服務年資→半數課稅

    c 退職所得領取總額>36.2萬元×退職服務年資→全數課稅

B. 分次領取 •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8.1萬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C. 兼領一次及分期者 一次與分期中的可減除金額,應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的比例,分別計算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3款規定,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領取之保險給付,依稅法有關規定免徵稅捐。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勞工保險之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所以勞保的老年給付免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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