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最新的統計資料顯示, 110年底全國未繼承土地面積約1.7萬公頃(約5142.5萬坪),超過655座大安森林公園,至於,未繼承建物面積則約59.7萬坪,相當於5.3棟台北101大樓,未繼承土地、建物 8年增1倍,統計全台因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價值,應該遠遠超過千億元。

 

為何會找不到繼承人呢

其實常見未辦理繼承的原因包括有,找不到繼承人,如根據國產署標售「無人繼承不動產」的資料顯示,裡面有不少民國10、20年代出生的長者,甚至還有民國前光緒年代出生的民眾,再來還有繼承人之間意見不和、不動產位處偏遠、屬於零散持分或不具價值等因素,隨時間逐漸累積,近年已有些未繼承的不動產,陸續進入拍賣流程。

 

民法繼承的順序

在少子化的影響下,子女生的精貴,不婚不生的更常態,想想這一代不生,上一代的不動產傳承到這一代後,當他老了走了,看看繼承順位還有人嗎?

民法一一三八條繼承順位分別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不婚不生就沒有配偶及子女,到了後面三順位通常也都過世不在了,那不動產誰來繼承?最後只好讓國家接手囉!

 

土地無人繼承公告時效

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的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根據土地法第73條之1第2項規定:「前項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其標售的價款會保留10年,若仍無人繼承將會歸由國庫所有。不動產若已被國產署標售,5次卻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分算發給價金,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

 

不動產租賃查核

國人有土斯有財再世代中還是有人支持的,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財政部自去年8月至今年3月底,展開「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作業計畫」,加強查核持有10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的租賃所得;根據統計,各地區國稅局共查核1734件,核定補稅案件1006件,補徵稅額9944萬元。今年開始,各地區國稅局陸續針對持有5戶以上的多屋族加強查核租賃所得。其中最知名案例為中部一位名醫手上持有91戶房屋且座落於一中商圈,堪稱一中商圈超級包租公,國稅局也依照專案查核要求其補稅,最後補繳212萬元所得稅款,為目前囤房大戶查核專案最大咖。

 

看來囤房與囤股都是國人理財致富的大綜規劃,雖然尚未有統計股票未辦理繼承的金額有多少,但相信一旦統計出來也會是個驚人的歎息,富一代理財要做好分配與規劃,承一代也要做好接的準備,這才不枉費歷代祖先給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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