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解約是指要保人要以書面的方式向保險公司提出終止保險契約的意思表示。


如果保戶購買的是有累積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險的話,解約之後保險公司就應該要給付剩餘的解約金給客戶;但並不是所有的險種都是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比方說純醫療保險就沒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險種多半都是帶有壽險成分的保單。
至於有沒有發生損失,從金錢的角度來說,要看保險公司給付的解約金比已經繳出去的總保費要來的多還是少,以 6 年期純終身壽險來說,都必須要繳滿 6 年之後解約金才可能大於總繳保費,若以 20 年期純終身壽險來說,也須要繳滿 18 年之後解約金才會大於總繳保費。
但是我認為如果單純只是從解約金跟總繳保費的金額差異多寡來衡量是否發生損失仍不夠客觀,因為還有一個因素沒有考慮進來,那就是「目的性」,也就是當初規劃這份保單的目的是什麼?
因為即使最後取回的解約金額大於總繳保費,你將同時也無法達到當初規劃這張保單的目的了。
小花建議在保單解約之前一定要先想清楚下面兩個問題:
1. 為什麼要解約
2. 解約是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無論你最後是不是決定要辦理解約,小花還是要先提醒你一件事情,那就是;保險一旦解約之後就不能再恢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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