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會、保發中心 搶當保險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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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禎伶/台北報導】
誰握有資料就有主宰權。保險法將修法成立保險聯合資料庫,所有
保單、投保、核保資料全數線上查得到,保發中心規劃二至五年即可
建置完成;但壽險公會先一步啟動,聯合犯防中心建置區塊鏈技術的
共享平台,而最重要的是資料不用全部上傳,可以保存在各公司資料
庫,讓業者相對安心及節省成本。
壽險業者私下表示,金管會要推動保險法177-2條修法,未來金管
會可指定一機構作資料庫,蒐集所有保險公司的承保、理賠、保單變
更、保單條款等資料,並進行處理、資料交換等,且排除個資法的限
制,金管會可用此資料庫更精準監理保險公司,各保險公司則可查詢
資料庫來進行保單設計及費率精算,保險業的相關統計也可提供學界
等研究。
但保險市場傳出保發中心建置成本、增加人員及設備恐要20億元,
且各保險公司擔心資料庫蒐集保戶相關資料可用保險法排除個資法規
定,但保險公司要上傳資料恐無法排除,必須再向保戶一一取得同意
,將會增加許多額外成本。
因此壽險公會出面建置區塊鏈技術共享平台,強調保戶資料是儲存
在其投保的保險公司內,並沒有上傳,只是透過同一平台及區塊鏈等
相關技術去追蹤、查詢,有些甚至僅有保戶本人可以查閱,絕對會符
合個資法的相關規定,且壽險公會與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合作,以科技
防範保險詐騙,提高此平台的公益性。
「誰會被金管會指定成保險聯合資料庫,目前還很難說」,保險業
者表示,各公司希望必須是「成本最低」、「負擔最小」、「最具效
率」的方式,現在壽險公會出面先驗證壽險區塊鏈共享平台,先解決
保單電子化、保戶親簽及身份識別等問題,各公司對接時,要投資、
升級自家的資料庫及技術。
未來即便金管會指定由保發中心出面建置資料庫,也必須與壽險公
會協商,進行相關資料及技術移轉,壽險公司也還有機會與保發中心
「協商」必須負擔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