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大豐收!財政部昨日公布去年全國稅收,實徵淨額2兆8450億元,較預算數超徵4034億元,都是歷史新高;去年稅收較前年增加4463億元,成長18.6%,年增幅度是32年以來最高。稅收超徵是否可能「還稅於民」?財政部表示,目前沒規畫,主要拿來還債。

雖然這包大包的沒拿到,但是小包的還是可以期待一下,新春前小確幸!綜所稅第3批退稅20日入袋,109年度綜合所得稅最後一批(第3批)退稅,已經在1月20日當日直撥轉入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或寄出退稅憑單

不過您是否知道退稅有分二種?

第一種是納稅人溢繳稅額的退稅,如綜所稅申報,由於所得超過一定金額營利事業給付時就要辦理扣繳,所以就會有預扣稅額的情況,一旦申報完全年所得,經過計算被預扣繳的稅額大於應納稅額,就可以將多扣繳的稅金(也就是溢繳的稅額)辦理退稅。

第二種情況是政府機關算錯,因政府機關錯誤致溢繳稅款案件,也可以申請退稅。名律師陳長文登記在太太名下的自用住宅,被錯依營業用課稅,冤繳房屋稅達15年,多課的十七萬元房屋稅,就是最著名的案例。

那麼上述二種情況,退稅的時效有多長?

針對納稅義務人冤枉溢繳稅款部分,或將可歸責於納稅人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在這次稅捐稽徵法修法時,已經由五年修正為十年;但因政府機關錯誤者,由所謂的「陳長文條款」的從原本的「無期限」則縮短為「15年」,則顯然有失衡平。

但不知道您有沒有發現,退稅這個好康,似乎是要納稅人主動出擊,如果綜所稅申報沒有申報正確或是沒申報,那被扣繳的稅額就絕對不會退回來,曾經大家想過,申報軟體都是稅官們發明的,我用他們也在用,那稅官們發現您算錯了,會不會主動幫您變更申報方式或更正申報,幫您把稅額退回呢?唉……..難說,不好說,其實案例真…..不多!所以為何要聽享稅呢?您不充實一下應稅智慧,怎守住荷包呢!

本週的享稅專題謝謝您的收聽,我們下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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